长沙峰会期间,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版权运营部主任姬佩作了《影吧/影K版权的规范与经营风险(解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政策)》的精彩主题演讲。姬佩主任在发言中对《著作权法》第九条进行了解读,其中有关于放映权的表述是:通过放映机、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、摄影、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;而信息网络传播权,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,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;目前绝大多数影吧使用的是放映机及投影机为终端,而电脑及网络设备往往为影吧的中端,非终端。

  影吧业主获取影片内容后,均可以使用及播放,但不得向第三方(观众等)进行传播,如果传播,则需要根据传播方式购买相应的著作权许可。侵权盗版的核心是谁传播谁负责,影吧业主作为传播者是否获得授权许可,与向影吧业主进行传播的上游方是否正版毫无关系。

下面是发言的视频内容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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