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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机会

在政策的几度变化中,张若波逐渐找到了方向和动力。

2006年,芒果传媒全资子公司——快乐阳光成立,张若波由湖南卫视委派至此担任总经理。快乐阳光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向互联网或互联网电视突围,而是彼时《超级女声》带来的短信增值红利,令其决心成立一家专门运营网络增值服务及网络版权分销的公司。

张若波则想做大网络视频,第二年便成立了芒果TV视频网站。但在接下来的数年里,张若波并未看到希望。

因受体制制约,快乐阳光无法突破融资瓶颈,视频网站全行业至今仍靠资本烧钱,无明确盈利预期。前期的芒果TV籍籍无名,甚至充当了免费的内容分销平台,这让张若波每次想起来都有些不忿。

直到2011年,广电总局出台了《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》(简称“181号文”),在为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(OTT盒子和电视)“正名”的同时,也规定了终端厂商必须与牌照方(如今共有7家)合作,以达到可管可控的目的。

张若波认为互联网电视将成为愈益规范的市场,机会来了。此后两年时间,各种OTT盒子频频上市。电视盒子销量从2011年的300万台升至2013年的1000万台。以乐视、小米为代表的厂商纷纷借助电视盒子和互联网电视产品,搭建和完善自身的生态系统。快乐阳光也是从那时开始全力进军该领域。

与乐视、小米不同的是,快乐阳光并不想通吃整条产业链,它想做成淘宝模式,内容上集大成,硬件上敞开怀抱和所有企业合作。张若波对《财经》记者说:“如果有机会做成淘宝,我为什么还要去做一个唯品会?”

到目前为止,快乐阳光已与40余家硬件厂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,已形成拥有20余款产品的“芒果TV inside家族”,主要为智能盒子和电视一体机。

芒果TV成为快乐阳光互联网电视的特色内容之一,而非全部。在其内部,芒果TV的定位更加清晰——年轻时尚,这与湖南卫视的节目一脉相承。张若波说:“芒果TV流量不是数一数二,但它是盈利的。”为了区别芒果TV的定位,快乐阳光曾为互联网电视业务起了另外一个名字——和丰。

快乐阳光最终成为了湖南广电旗下的一个新媒体平台,内容(包含应用开发)在这个平台上被分发至PC、手机、平板电脑、电视等诸多终端,即“一云多屏”模式的承载体。

这与乐视模式相似,贾跃亭常提的便是乐视生态:“平台+内容+终端+应用”,其底层是云视频和电子商务平台,负责分发内容及硬件产品;第二层是内容,包括乐视影业、乐视采购和自制的版权节目;第三层是各种终端(即屏),是内容到达的载体;第四层是应用,如同智能手机一样,可以让电视成为互联网生活的大屏延展。

与已经在创业板上市四年的乐视相比,快乐阳光还未进行外部融资,能量其实有限。而且在乐视模式已成为行业颠覆者的时候,快乐阳光的突围并不被看好。

近期广电政策的重大变化,再次为快乐阳光释放了曙光。

今年6月开始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连发数令,先是要求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华数、百视通整改,关闭所有互联网电视终端产品中各类视频APP和视频聚合类软件;

7月,要求有线网络公司所采购或者研发和安装的智能电视机顶盒等终端,不得安装除了TVOS1.0外的其他操作系统,同时要求部分OTT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取消集成平台里直接提供的电视台节目时移(直播)和回看功能;

9月,要求自2015年4月1日起,未经登记的境外影视剧不得上网播放,并对互联网视频电视端APP下了最后通牒。

本着可管可控的原则,广电总局几乎将非广电系的内容全部排除在外。非牌照方若想将内容放入互联网电视,需要通过牌照方的审核,审核通过后,亦不能以专区形式出现,而是由牌照方将内容打散、集成到统一的专区中,且在节目播放中不会有类似台标的LOGO出现。有评论认为,这是广电体系对互联网入侵搭建的最后防范体系。

乐视网COO刘弘曾向《财经》记者证实,盒子已明确收到广电总局的整改通知,并已完成整改(将乐视内容移至牌照方专区),电视则没有。他说:“目前电视没有按照这个方法去整改,但现在处在整改的协商过程中。”

刘弘称,在整改方案中,乐视愿意将内容交给牌照方运营,由它来收费,“我的内容付费是没有变的,只是让他来跟我们分成而已”。但这意味着,用户在购买同一牌照方授权的互联网电视机时,都能看到乐视的视频内容,而且其内容运营的主动权已被剥离。

拥有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和内容运营双料牌照的快乐阳光,实际上成为了更加强势的自营电商,它不容许卖家开店,还不容许其他平台做成淘宝,它的竞争对手只剩下了另外六家牌照方。

张若波说,快乐阳光一定要抓住政策的时间窗口,带着广电体系跑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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